臺灣公衛學生聯合會

科普小學堂|住院整合(全責照護)照護計畫

文/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衛生福利研究所 碩一 吳怡萱

背景

因應國內高齡化、少子化之情況,為提升民眾住院醫療照護品質,減輕家屬住院照顧及經濟負擔,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以下簡稱照護司)與中央健康保險署(以下簡稱健保署),於111年共同推動「全民健康保險住院整合照護全責照護服務試辦計畫」。

發展現況

111年10月起實施試辦計畫,針對入住急性一般病床病人提供住院整合照護服務,依據病房特性、疾病嚴重程度,安排適當照護輔佐人力(以下簡稱護佐),以病房團隊人員照護工作分級分工提供住院照護,強化醫護人員感控機制,並有效運用住院照護人力,除了降低民眾住院期間家屬負擔,不需全程親自照顧病人或是自費聘請看護,仍能得到連續性及完整性之照護服務之外,同時提升健保給付效益與支付效率。

健保署各分區(臺北、北區、中區、南區、高屏、東區)皆有試辦醫院,經核定之醫院,目前規劃由健保支付每床每日750點護佐人力費用,每點以1元為上限,民眾負擔金額上限為1050元,相較現今看護一日2500元,住院照顧費用之經濟負擔至少降低60%。

試辦階段之經費來源為醫院醫療給付費用總額「住院整合照護服務試辦計畫」專款,111年經費為3億元,共計67家醫療院所提出申請,最後核定40家,試辦總床數為2,847床;112年擴大試辦,全年度經費為5.6億元,共計106家醫療院所提出申請,總申請床數為6,211床,最後核定84家,共4,414床。預計於113年持續試辦,且於114年全面推動,納入醫院總額一般服務給付支付制度。

辦理方式

(一)醫院可依病房特性、疾病嚴重程度,安排適當護佐人力,以病房團隊人員照護工作分級分工提供住院照護,使民眾於住院期間,醫院能讓家屬不需全時在醫院照顧病人,或自聘看護,且病人也能獲得連續性及完整性的照護。

(二)提供家屬選擇權,可不參與條件為:

(三)醫院護佐人力配置:

品質監控指標

(一)結構指標:全院推動住院整合照護涵蓋率(急性一般病床)。

(二)過程指標:住院整合照護病床使用率。

(三)結果指標:

施行成效

(一)病人及家屬:減輕家屬照護負擔,提升病人照護品質。

(二)護理人員:減輕工作負荷及加班。

(三)醫院:降低因工作負擔過重,使護理人力流失之情形。

(四)照護輔佐人員:穩定收入,並以團隊合作降低照護壓力。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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