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政策

公告日期:2024/8/15 16:00

文/ 國立臺灣大學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 碩士班一年級 劉育伶
天主教輔仁大學公共衛生學系 三年級 陳俞安

一、國考題目與解題思路

  1. 題目:

近年來有那些公共衛生事件可能促成我國對公共衛生師的加速立法,並請依「公共衛生師法」申論公共衛生師依法執行的業務如何涵蓋這些公衛議題。

  1. 解題思路:
    • 了解公共衛生師法立法過程及相關公衛事件之影響
    • 了解公共衛生師依法可執行之業務
    • 將以上兩點做連結進行論述,說明公共衛生師在相關公衛議題中可扮演之角色

    本篇以此國考題出發,除提及公共衛生師法立法沿革、現行公共衛生師依法可執行之業務範圍與權限,也將延伸介紹公共衛生師法之其他重要條文。

二、近期公衛事件及其對公共衛生師法立法之影響

 2000年中華民國公共衛生學會於大會通過公共衛生師法相關條文草案,而在此之後的20年間,臺灣發生許多重要公衛事件,舉例如下:

  • 2003年SARS疫情爆發及封院事件:2003年新興傳染病毒SARS疫情影響至臺灣,台北市立和平醫院因清潔員感染而造成院內無接觸感染,後政府衛生單位決議進行封院以管控疫情。最終SARS疫情共造成我國346例確診個案,其中73人死亡。此事件也使得我國開始省思公衛管控的隱患及推動疫情應對措施等相關法案之研擬。
  • 2008年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該事件在中國爆發,並造成29.6萬嬰兒腎結石。我國當時的應對措施為將多家企業檢測出三聚氰胺成分的食品全數下架,例如:咖啡、奶茶、麥片等。該事件雖並未造成我國民眾太大的健康影響,但仍使我國省思在國際化的同時,如何審核進口物與食品的安全劑量,並加強隨機查驗機制,及與時俱進的將危害物劑量標準做滾動式調整。
  • 2014年高雄氣爆事件:該爆炸事件為石化氣洩漏所致,並造成32人死亡及321人受傷,這場事故顯示臺灣管線汰換與檢修上的公安隱患,而財損更難以估計。此事件也使我國意識到維護環境與職業安全衛生之重要性。
  • 2019年伊波拉病毒在中東地區爆發:我國疾管署對此做出應對,呼籲前往高風險地區之民眾應落實個人防護管理,且具相關旅遊接觸史者在返國後21天內有疑似症狀需盡速就醫。
  • 2020年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爆發:2020年起新冠疫情於全球肆虐,基於2003年在SARS事件中所汲取之經驗,我國於疫情爆發初期迅速進行入境管控,使本土感染人數得到控制,讓國際對臺灣的疾病管控能力讚賞有佳。而這次的全球大流行也更加凸顯公衛領域專業人才可發揮所長之處,例如進行疫病的調查、管控,擬定防範策略等,加速公共衛生師法的建立。

經上述公衛事件之影響,凸顯我國給予公衛領域專業人才明確定位、業務範圍及權限之重要性,使之從業具法源可依循,並可針對公衛事件迅速擬定有效應對、防範策略及方針。因此公共衛生師法最終於2020年5月15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成功使臺灣公衛領域發展邁入新的里程碑。

三、公共衛生師法法規內容介紹

以下將針對公共衛生師法幾項條文內容進行介紹:

1. 公共衛生師法立法目的

依據公共衛生師法第1條,公共衛生師法立法目的包含以下四項:

  • 建立公共衛生專業服務體系
  • 明確公共衛生師之權利義務
  • 提升公共衛生專業及發展
  • 促進民眾健康

2. 公共衛生師充任資格

依據公共衛生師法第3條,若欲在我國擔任公共衛生師,須符合以下條件:

  • 為中華民國國民。
  • 補充:外國人也可應我國公共衛生師考試,並得充任公共衛生師,然需符合公共衛生師法第38條規定,在我國執行公共衛生業務,應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並同樣需遵守我國相關法令及規範。
  • 經公共衛生師考試及格。
  • 依公共衛生師法領有公共衛生師證書。

其中第二點所提及之「公共衛生師考試」,依據公共衛生師法第4條,需符合下列任一項資格才可應考:

  •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公共衛生學系、所、組、學位學程畢業,領有畢業證書。
  •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醫事或與公共衛生相關學系、所、組、學位學程畢業,領有畢業證書,並曾修習公共衛生十八學分以上,有證明文件。
  •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醫事或與公共衛生相關學系、所、組、學位學程畢業,領有畢業證書,並曾從事公共衛生相關工作滿三年以上,有證明文件。
  • 補充:上述「公共衛生學分」、「醫事或與公共衛生相關學系、所、組、學位學程」及、「公共衛生相關工作範圍」之認定皆在「公共衛生師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之認定原則」中詳細說明:
  • 公共衛生十八學分:應於「公共衛生綜論」、「流行病學」、「生物統計學」、「衛生行政與管理」、「環境與職業衛生」、「社會行為科學」六大領域課程中任選十八學分,然各領域應至少修習一學科
  • 醫事或與公共衛生相關學系、所、組、學位學程:包含醫學系、牙醫系、中醫系、藥學系、醫技系、護理系、物治系、職治系、呼治系、語治系、心理系、營養學系、醫管系、流行病學與預防醫學研究所、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環境與職業健康科學研究所、健康行為與社區科學研究所、全球衛生碩士學位學程等。
  • 公共衛生相關工作:包含於各政府機關進行公共衛生相關行政工作、於醫事與長期照顧機構進行管理工作、於各社區場域進行健康促進、環境或職業衛生與管理等工作。

另外,依據公共衛生師法第5條,若有下列情況之一,則不得擔任公共衛生師:

  • 曾經撤銷或廢止公共衛生師證書。
  • 因業務上有關之犯罪行為,受一年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確定,而未受緩刑之宣告。

3. 公共衛生師依法可執行之業務

依據公共衛生師法第13條,公共衛生師可執行以下業務:

  • 社區與場域之環境健康風險及方案之規劃、推動或評估。
  • 社區與場域之疫病調查及防治方案之規劃、推動或評估。
  • 社區與場域之民眾健康狀態調查及健康促進方案之規劃、推動或評估。
  • 社區與場域之食品安全風險調查及品質管理方案之規劃、推動或評估。
  •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公共衛生事務。

然而,公共衛生師執行以上業務時,除非本身兼具醫事人員資格,否則不可涉及醫療行為。

另外,根據公共衛生師法第14條,若突發緊急或重大公衛事件,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可指定公共衛生師辦理上述業務。除非有正當理由,否則公共衛生師不得拒絕。

4. 公共衛生師依法不得有之行為

依據公共衛生師法第16條,公共衛生師不得有以下行為:

  • 將公共衛生師證書或執業執照租借他人使用。
  • 受有關機關詢問或委託評估時,為虛偽之陳述或報告。
  • 無正當理由洩漏因業務所知悉或持有他人之秘密。
  • 對於委託事件有不正當行為或違背其業務應盡之義務。
  • 利用業務上之機會,獲取不正當利益。
  • 發表或散布有關公共衛生不實訊息。

若公共衛生師有以上行為,依據公共衛生師法第18條,將由公共衛生師公會或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移付懲戒。

四、總結

隨近年眾多公衛事件之影響,促使我國公共衛生師法在相關條文草案擬定後歷經20年,終於在2020年正式三讀通過。其中明訂公共衛生師之資格、業務範圍及權限、不得有之行為與罰則等,使公共衛生師具從業合法性及正當性,於社區與場域進行環境健康風險、疾病調查及防治、民眾健康狀態調查及健康促進、食品安全風險調查及品質管理方案等之規劃、推動或評估,以針對公衛事件迅速擬定有效應對、防範策略及方針。由此可見我國公衛領域將增添公共衛生師一角之助力,盡可能防患疾病、環境風險或食品安全問題等之危害,保障全民健康福祉。隨近年眾多公衛事件之影響,促使我國公共衛生師法在相關條文草案擬定後歷經20年,終於在2020年正式三讀通過。其中明訂公共衛生師之資格、業務範圍及權限、不得有之行為與罰則等,使公共衛生師具從業合法性及正當性,於社區與場域進行環境健康風險、疾病調查及防治、民眾健康狀態調查及健康促進、食品安全風險調查及品質管理方案等之規劃、推動或評估,以針對公衛事件迅速擬定有效應對、防範策略及方針。由此可見我國公衛領域將增添公共衛生師一角之助力,盡可能防患疾病、環境風險或食品安全問題等之危害,保障全民健康福祉。

五、參考資料

  1. 考選部(2023)。112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公共衛生師考試試題 衛生法規及倫理,考選部。 https://wwwq.moex.gov.tw/exam/wHandExamQandA_File.ashx?t=Q&code=112110&c=108&s=0801&q=1
  2. 全國法規資料庫(2020)。公共衛生師法。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20216
  3. 衛生福利部(2020)。公共衛生師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之認定原則,衛生福利部。https://dep.mohw.gov.tw/DOMA/cp-5208-67494-106.html
  4. 陳保中(2020)。公共衛生師推動立法過程與未來展望,台灣公共衛生學會。https://dph.ntu.edu.tw/uploads/root/PHProfessional.pdf
  5. 衛生福利醫事司(2020)。台灣公共衛生新里程碑 立法院三讀通過「公共衛生師法」,衛生福利部醫事司。https://www.mohw.gov.tw/cp-16-5392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