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政策
公告日期:2026/3/26 20:00
文/ 中山醫學大學公共衛生學系 大四 蔡合熙
圖/衛生行政部 & 設計行銷部
一、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介紹
自105年2月由中央健康保險署正式推出的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其計畫目的為透過三段式居家醫療服務,提供更具連續性且連結社區網絡的全人照護,不僅有效縮短住院天數,也能提升失能或行動不便患者醫療可近性。
(一) 服務申請資格
- 居家醫療階段:限居住於住家(不含照護機構),且經照護團隊醫事人員評估有明確醫療需求,因失能或疾病特性致外出就醫不便者。
- 失能:指巴氏量表(Barthel ADL Index)小於60分。
- 因疾病特性致外出就醫不便:指所患疾病雖不影響運動功能,但外出就醫確有困難者,如重度以上失智症、遺傳性表皮分解性水皰症(泡泡龍)病人等。
- 重度居家醫療階段:除居家醫療階段條件外,另應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
- 患者僅維持有限的自我照顧能力
- 罹患慢性病需長期護理之患者
- 安寧療護階段:除居家醫療階段條件外,另應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
- 癌症末期患者
- 運動神經元末期患者
- 診斷為失智症、心臟衰竭及肝硬化等疾病且已進入末期狀態之患者
(二) 照護內容(包含醫療團隊)
居家醫療主治醫師應整體評估病人之醫療需求,開立居家醫療照護醫囑,且此計畫包含「居家醫療」、「重度居家醫療」及「安寧療護」三階段照護。
- 西醫師:提供一般西醫門診診療服務,但不包括手術、麻醉、血液透析、復健診療、慢性精神疾病居家治療等特定診療服務。
- 中醫師:提供針灸、中藥與傷科指導。
- 護理人員:提供居家護理一般照護、特殊照護、臨終照護及案家自我照護指導等。
- 呼吸治療師:提供居家呼吸照護及案家自我照護指導。
- 藥師:提供居家藥事照護。
- 其他專業人員訪視:視需要由心理師或社會工作人員訪視。
- 個案健康管理:監測生命徵象、穩定健康狀態,並得使用遠端個案健康管理;協助病人連結醫療及長期照顧服務資。
- 24小時電話諮詢及緊急訪視服務:於病人發生緊急狀況時,提供病人及其家屬供病人及其家屬24小時醫療專業諮詢服務。
(三) 部分負擔費用
- 患者或其家屬應自行負擔之醫療費用5 %,處方用藥另依門診藥品部分負擔規定計收。
- 若屬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四十八條所列重大傷病、分娩、山地離島地區就醫情形之一,患者免自行負擔費用。
- 若屬全民健康保險法所訂醫療資源缺乏地區條件之施行地區,患者或其家屬應自行負擔費用得予減免20%。(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2023)
二、在宅急症照護試辦計畫
自113年7月由中央健康保險署正式推出在宅急症照護試辦計畫,其計畫目的為透過強化各級醫療體系的垂直轉銜合作,提供三種急症的在宅照護服務,能夠有效避免不必要的住院及往返奔波,達成醫療資源優化與提升照護品質。
(一) 服務申請資格
經主治醫師評估為肺炎、尿路感染、軟組織感染,應住院治療但適合在宅接受照護者,且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 居家醫療整合照護計畫居家醫療階段、重度居家醫療及安寧療護的收案個案
- 參與「減少照護機構住民至醫療機構就醫方案」的照護機構住民
- 限失能(巴氏量表小於60分)或因疾病特性致外出就醫不便的急診個案
(二)照護內容(包含醫療團隊)
- 醫師:(1)提供在宅急症照護及一般西醫門診診療服務。(2(醫師應於收案 3 天內完成 1 次實地訪視,若未執行實地訪視時,仍每日以通訊方式追蹤病人病情。
- 護理人員:護理人員於照護期間內應每天實地訪視提供在宅急提供在宅急症照護及居家護理照護、案家自我照護指導及衛教等。
- 呼吸治療師:經主治醫師判斷有明確呼吸照護需求者,由呼吸治療師提供呼吸照護及案家自我照護指導。
- 藥事人員:經主治醫師判斷有明確藥事照護需求者,提供藥事照護。
- 檢驗(查)服務:依病人需求提供適當檢驗(查)服務,並得提供床側檢驗(查)服務。
- 個案健康管理:監測生命徵象、穩定健康狀態,並得使用遠端個案健康管理;協助病人連結醫療及長期照顧服務資。
- 24小時電話諮詢及緊急訪視服務:於病人發生緊急狀況時,提供病人及其家屬供病人及其家屬24小時醫療專業諮詢服務。
- 照護小組評估個案有長期照顧服務需求時,應協助轉介各縣市評估個案有長期照顧服務需求時,應協助轉介各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三) 部分負擔費用
- 患者或其家屬應自行負擔之醫療費用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四十三條居家照護規定,並以實際照護天數計算每日醫療費及每日護理費之百分之五計收。
- 若屬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四十八條所列重大傷病、分娩、山地離島地區就醫情形之一,患者免自行負擔費用。
- 若屬全民健康保險法所訂醫療資源缺乏地區條件之施行地區,患者或其家屬應自行負擔費用得予減免20%。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2024)
三、參考資料
-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2023). 全民健康保險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 衛生福利部。取自:https://www.nhi.gov.tw/ch/dl-44078-c09ba188891043e19c40b1286746c188-1.pdf。引用:2026/1/27。
-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2024). 全民健康保險在宅急症照護試辦計畫. 衛生福利部。取自:https://www.nhi.gov.tw/ch/dl-69891-0a9254f88b2048cfbe1c0cd3d8c28088-1.pdf。引用:2026/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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