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告

公告日期:2024/1/3 14:12

臺灣公衛學生聯合會於112年9月16日假高雄醫學大學辦理會員代表大會,會中辦理本會第四屆理監事改選與章程部分條文修正,經內政部112年12月29日(台內團字第1120283476號函)准予備查,章程修訂事項自即日起實施,相關紀錄如下

法規修正內容與會議記錄連結:https://bit.ly/48Ht6er 

▌章程修訂懶人包

過去公衛聯會以系學會(團體會員)為召集,只要為該系的成員皆可享有本會會員福利,因應會員成長與發展,修正資訊如下

  1. 開放學生以「個人」身分加入公衛聯會成為學生會員。
  2. 學生會員身分期限為畢業後四年
    (在校生可為團體會員或學生會員,然畢業後需為學生會員才得享有會員福利)
  3. 會務決策、投票仍由各校系會長為主,學生會員無投票權。
  4. 新增「團體觀察會員」提供尚未有學生自治團體之公衛領域系所加入。

▌章程修訂案詳細說明

原第三屆第二次會員大會通過章程部分條文修正案,經內政部回函依據台內團字第1100281282號公告「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編,全國各級人民團體如有以視訊方式召開會員大會的需要,應回歸人民團體法第25條及第29條之規定。」因本會章程未明定會員大會視訊辦理之權責,故本案延至第四屆第一次會員大會審理。

本次修正條文為因應本會組織成長與規劃,特就本會會員資格之種類及權利提出修正,修正第7、8、10、11、16、19、21、28、31條,節錄重點如下:

一、修正條文第7條: 

  1. 擴大研究所會員覆蓋範圍,會員均納入博士班學生。
  2. 增訂團體觀察會員、學生會員。
  3. 增訂個人會員入會資格條件與期限。
  4. 授權理事會訂定會員入會辦法。

二、 修正條文第8條:配合前條修正,並參酌本會現行實務運作情形,修正不同種類會員之權利。

三、 修正條文第28條:修正會員大會明訂得以視訊會議召開。 四、修正條文第10、11、16、19、21、31條:酌做文字修正。